律师解析:
1.
清算组完成清算事务,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获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法院认可,支付清算费用、职工
工资,清偿
公司债务。
2.召开股东会,获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权变更决议,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份额与价格等。
3.准备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向公司
登记机关申请变更。
4.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变更股东名册,签发
出资证明书,公司更新股东信息完成变更。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经营的公司决定散伙清算后进行股权变更。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并制定清算方案获股东会确认,支付了相关费用、
清偿债务。但在召开股东会讨论股权变更决议时,小朱认为转让价格不合理,不同意变更。然而,小李和小胡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最终通过了变更决议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随后他们准备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散伙清算后进行股权变更,清算组需完成清算工作并经法定程序确认清算方案,支付费用和清偿债务,本案中清算组的操作符合规定。
2、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权变更决议是有效的,虽然小朱有异议,但不影响决议效力。
3、准备相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也是股权变更的必要步骤,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完成股东名册变更等程序,公司即完成股权变更。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