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二年内
盗窃三次以上且财物价值7000元以上,按
刑法及相关解释,属盗窃罪。
2.一般盗窃财物价值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算“
数额较大”,7000元已超此标准,
量刑通常是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可并处或单
处罚金。
3.具体量刑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有
自首、
立功等从轻情节或积极退赃、获谅解等,可能从轻判;
是
累犯则可能从重判。
案情回顾:小朱在两年内实施了四次盗窃行为。第一次在商场盗窃小胡价值2000元的手机一部,第二次潜入小丽家中偷走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一条,第三次在公交车上
扒窃小许500元现金,第四次在超市盗窃小静价值1500元的手表一块。被盗者
报警后,警方将小朱抓获。小朱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
犯罪行为,并主动退还了全部
赃物,取得了
被害人的谅解。
案情分析:1、小朱在两年内实施了四次盗窃行为,符合“
多次盗窃”的定义,且盗窃财物价值达7000元,超过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2、根据法律规定,“数额较大”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
罚金。但小朱有坦白情节,且积极退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
从轻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