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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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诈骗犯罪行为在涉案金额达到280,000元人民币时,将被认定为人身侵财类犯罪中的“数额巨大”,将面临着由人民法院审判机关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罚金刑罚。若诈骗者能够主动向司法部门自首坦白罪行,那么将会得到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机会。

根据《刑法》规定,集资欺诈涉案金额达到2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非法集资者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等。单位犯罪的话,单位会被处以罚金,直接责任人也会受到处罚。如果犯罪者能够自首,可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由于数额巨大,仍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诈骗金额达28万元将被判定为“数额巨大”,面临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和罚金。主动投案并交代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刑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3000元至1万元为“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