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诉讼判决书送达期限依情形而定,当庭宣判的,十日内发送;
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放。
2.直接送达时,受送达为公民,本人不在则由同住成年
家属签收;
受送达为
法人或组织,由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收件人签收。
3.邮寄送达以回执收件日期为准。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公告送达,三十日视为送达,且要在
案卷记明原因和经过。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胡的民事诉讼案
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小朱
胜诉,但小胡一直未收到判决书。小朱认为法院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而法院称按直接送达方式,将判决书交给了小胡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小胡却表示该家属并未告知他此事,且对送达程序的合规性存疑。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法院在程序时间上符合此要求。
2、采用直接送达时,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法院按此规定进行送达,程序并无不当。至于小胡未及时知晓判决情况,是其家属未告知导致,不影响送达的有效性。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才适用公告送达,本案不符合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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