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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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证据材料的收集与呈堂至关重要。上述证据类型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事实上,即便缺乏明确的书面借据,若相关当事人能够提供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用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同样具备向法庭提起诉讼的资格。

文书证据乃是证据的一大种类。其中,借据便隶属于此范围之内,因此从法律视角来看,它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借据不仅能揭示借款行为的客观存在,而且还准确地记载了借款的具体数额、时间节点、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而,无论何种证据都需经得起审查核实,方能被认可为真实可靠的依据。因此,借据能否作为判定事实真相的关键证据,其有效性主要依赖于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案件的紧密相关性。

在借条司法诉讼中,关键证据有以下几点:首先,借条是最直接的书面证据,能够明确借款关系。其次,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可以证明资金的提供情况。如果是现金交易,证人证言或视听资料也可以起到辅助作用。最后,与借款相关的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说明借款情况和约定。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列夫妻为共同借款人,此时还应提交对方的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2、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究竟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凭借条可以进行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现金交付金额的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借贷双方之间的关系等,综合判断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