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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有没有资格代父亲写欠条

时间:2025.12.27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355人
律师解析:
1.儿子能否代父亲写欠条分情况而定。
若有父亲明确的书面或口头授权,儿子代写属有权代理,欠条对父亲有效。
2.若儿子未获授权擅自代写,构成无权代理。
父亲事后追认,欠条有效;
父亲拒绝追认,欠条对父亲无效,儿子担责。
3.即便儿子有权代写,欠条内容也得真实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否则可能违法无效。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存在债务纠纷,小胡称小丽父亲欠其款项,拿出一张小丽代父亲写的欠条要求还款。小丽表示写欠条时未获父亲授权,是小胡要求她写的。小丽父亲称对此事不知情,拒绝认可该欠条。小胡则认为小丽作为女儿代父亲写欠条合理,应具有效力。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中,小丽代父亲写欠条时未获得父亲明确授权,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若小丽父亲事后对该欠条进行追认,则欠条有效;若拒绝追认,该欠条对小丽父亲不发生效力。
2、即便小丽获得父亲授权代写欠条,欠条内容也应真实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否则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目前需确定债务的真实性以及小丽父亲是否会追认该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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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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