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刑事诉讼里,
拘传前不一定要先
传唤。
对无需
逮捕、
拘留的嫌疑人,能传唤到指定地点讯问,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要前提。
2.司法实践中,
司法机关会按案件情况和侦查需求决定。
若认为有必要,可直接对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
3.拘传是强制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目的是保障
诉讼顺利进行。
遇紧急情况或合理情形,可径直拘传。
案情回顾:小朱因涉嫌一起
刑事案件被司法机关调查。司法机关在未对小朱进行传唤的情况下,直接决定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将小朱强制带到指定地点进行讯问。小朱认为司法机关应先传唤自己,不应直接拘传,遂对该拘传措施提出质疑。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
犯罪嫌疑人,虽可传唤到指定地点或住处讯问,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前置程序。
2、司法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侦查需要决定是否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若存在紧急情况或其他合理情形,司法机关径直采取拘传手段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小朱的质疑缺乏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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