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虚假
诉讼“
情节严重”的标准:
一是法院因
捏造事实采取
保全措施,致他人
经济损失超百万;
二是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一百五十万以上;
三是他人因不执行基于捏造事实的裁判,被采取
强制措施或受
刑事追究;
四是多次捏造事实
提起民事诉讼;
五是造成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后果;
六是其他严重情节。
构成此罪且情节严重,处三年至七年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非法利益,捏造与小胡存在一百八十万元
债务关系的事实,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基于该捏造事实对小胡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小胡的银行账户及名下房产。此次财产保全措施给小胡造成了一百二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小胡发现后向警方
报案。
案情分析:1、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使人
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属于虚假诉讼“情节严重”的情形。本案中小朱捏造事实提
起诉讼,导致法院对小胡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造成其一百二十万元经济损失,符合该“情节严重”标准。
2、小朱构成虚假诉讼罪且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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