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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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个确认原则:1.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以及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用于家庭日常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超出日常需要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有共同意志,否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信用卡债务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所用。若用于此类目的,被视为共同负债;否则,个人需独自承担。逾期还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将相互牵连,影响另一方的银行信贷活动,因此债务问题需谨慎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是满足婚姻生活需求的负债,源于家庭基本需求和共有财物管理。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不在于发生时间,而在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个人财产清偿。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均视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婚前购置共有财产相关的借款、维持家庭生活的债务、共同生产经营产生的债务、一方为家庭开销或扶养义务承担的债务、育儿及赡养产生的债务、教育和培训费用债务,以及正当社交活动产生的费用。这些债务旨在满足夫妻日常生活和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