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共同债务如何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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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 上饶

法律分析:


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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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呢


根据习俗,结婚三金、四金等一般属于彩礼的一部分。


离婚后或者未结婚的彩礼是否应该返还要看具体情况,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


相关补充2:


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是否合法


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的,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抚养一方出现特殊情况造成无力抚养子女的,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是支持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2023-02-20 16:5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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