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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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若有行为者罔顾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之约束,未获得采矿许可便擅自进行采矿活动,亦或是擅自闯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高度重要性的矿区及他方矿区范围内进行采矿作业,抑或是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国家明令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侵犯我国矿产资源及所有权,触犯矿产资源保护法,主体包括直接责任人、决策者和执行者,以及个体采矿者,动机为谋取私利。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国家保护区、规划区或特定矿种等行为构成违法。犯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及罚金,严重情节加重刑罚。此解析旨在提升公众对非法采矿罪的认识,共同守护矿产资源和自然环境。

非法采矿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犯罪者须为完全刑事责任人,主观上恶意并图谋高额利润,侵害国家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管控机制及资源分配法律权力,且违反相关法规恶意采矿,导致资源严重受损。

本罪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及所有权,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法规,进行非法开采,造成不可逆损害。犯罪主体多为矿山企业领导、执行人员及非法开采组织者、从业者。主观上,实施者故意为谋取暴利而犯罪。

本罪侵害了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及所有权,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法规,进行非法开采,造成不可逆损害。犯罪主体多为矿山企业领导、执行人员及非法开采组织者、从业者。主观上,实施者故意为谋取暴利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