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妨害
信用卡管理有以下情形,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或单处
罚金1-10万;
数量巨大或
情节严重,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罚金:
持有运输
伪造的信用卡或空白卡数量较大;
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
用
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买卖或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骗领的卡。
2.窃取、收买、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按此罪处罚。
3.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此罪,
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为谋取私利,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仍进行持有和运输,数量较大。警方在一次行动中查获了小朱的这一行为。小朱到案后辩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些信用卡是伪造的,认为自己不构成
犯罪。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构成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本案中,小朱持有和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数量较大,即便其辩称不知是伪造的,但结合实际情况,若有
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仍可认定其具有主观明知。
2、若小朱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若其持有的数量达到巨大标准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