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一方刷
信用卡,另一方是否担责分情况。
若消费用于家庭日常,像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属
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需偿还。
因为按规定,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以及为家庭日常以个人名义所负
债务,是
共同债务。
2.若消费超家庭日常所需,且
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另一方一般不用还。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是夫妻。小何持有一张信用卡,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何用该信用卡进行了多笔消费。之后
信用卡逾期,银行要求还款。小何认为这些消费是为了家庭生活,小丽应共同偿还;但小丽称部分消费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小何的信用卡消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等支出,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责任偿还。
2、若小何的信用卡消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银行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小丽通常
无责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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