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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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单独负债,那其共同财产有可能会被冻结。要是这笔债务被认定是个人责任,法庭一般会先执行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不过,要是个人财产不够还债,而且共同财产中能够明确划分出债务人的份额,法律也是允许查封和执行这部分共同财产的。

夫妻关系中,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置权,婚姻期间产生的财产默认为共有,除非有书面协议。未经对方同意的擅自处理视为无效,共有人可分享责任。随意处置共有资产通常被判无效,但善意有偿交易受保护。擅自出售者需赔偿其他共有人的损失。

夫妻共同财产可由一方单独设立遗嘱处置,但需在被继承人清醒、独立、自愿的情况下进行。每个公民都有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但不得侵害他人权益或包含非法请求。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部分,建议书面遗嘱进行公证。法院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严格依法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夫妻一方单独所欠债务,一般不被视为共同债务。只有当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一方事后承认,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被认定为一方承担且用于家庭生活时,才能视为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单独所欠债务,一般不被视为共同债务。只有当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一方事后承认,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被认定为一方承担且用于家庭生活时,才能视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