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走私200吨冻品,
量刑看冻品属性。
若来自疫区或属禁止进口货物,属
情节严重,会判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还要交
罚金。
2.若冻品不属于禁止进口货物,按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
偷
逃税额较大或一年内因走私被两次
处罚又犯的,判三年以下;
税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判三到十年;
税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或无期,都要交罚金或
没收财产。
案情回顾:小许伙同小李、小胡
走私冻品200吨被查获。执
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对于这批冻品的属性存在争议。小许一方认为冻品并非来自疫区,不属于禁止进口货物;而执法部门经初步检测,怀疑冻品来自疫区,应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案情分析:1、若最终认定冻品来自疫区或为禁止进口货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若冻品不属于禁止进口货物,则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处理。需进一步确定偷逃应缴税额情况,若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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