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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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判定时,其关键因素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有明显违反交通运输控制法规的行为作为前提;其次,必须存在因为该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遭受严重伤害乃至生命危险,或者使得公共或者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后果;第三,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主观意识必须属于过失性质,其中既包含了疏忽大意的过失类型,也无法排除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可能。

在判定交通肇事罪中涉及到的“道路”时,我们通常将其定义为向公众开放,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公共道路、市区街道、高速公路、桥梁、广场以及公共停车区域等各类场所。若实际事故已经在上述地点内发生,则往往可以被理解为在法律意义上的“道路上”发生,从而满足交通肇事罪的完整犯罪构成要素之一。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行为是否包括校园道路在对交通肇事罪进行定性和量刑时,道路的界定至关重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应被理解为所有允许社会机动车辆行驶或供广大公众自由通行的地理区域。其具体涵盖了以下类别: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各类公路;包括各种类型的广场、公共停车场及开放式大学校园等等。

交通事故责任罪中“道路”的法律认定证据有哪些关于交通肇事罪中“道路”的具体认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里所述之“道路”主要涵盖以下三类:第一类为公路,包括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第二类为城市道路;最后一类则是指虽然位于特定单位的管辖范围之内,但却仍然允许社会机动车辆自由通行的区域,其中既包括广场等开放性的公共空间,也涵盖了各类公共停车场等专供公众使用的通行场所。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交通肇事罪的范围也会扩展到内部道路。虽然内部道路不属于公共交通的范围,但如果社会车辆可以自由行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且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也可能会被视为交通肇事罪。比如在工厂、矿山、学校、政府部门等机构的内部道路上,如果发生了严重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事故,肇事人还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