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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给另一方钱属于赠与吗

时间:2025.06.2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4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一方给另一方钱是否算赠与,要看具体情形。
若给钱时双方明确为赠与,且符合“赠与人无偿给,受赠人接受”特征,就是赠与。
动产交付、不动产过户后,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2.若给钱是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子女抚养费等约定执行,就不算赠与。
像房屋折价款、困难帮助金等,属于合同义务给付,并非无偿给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向小丽支付了一笔钱。小朱认为这笔钱是出于朋友情谊的赠与,而小丽则觉得这是小朱按照离婚协议给予的经济补偿。双方就该笔钱的性质产生了争议,小朱坚持是赠与,小丽则主张是基于离婚协议的给付。

案情分析:

1、判断该笔钱是否属于赠与需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若给钱时双方明确约定为赠与,且符合“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法律特征,可认定为赠与。赠与合同在受赠人表示接受时成立,动产交付后一般不可随意撤销,不动产完成过户登记后赠与完成。
2、若给钱是基于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经济补偿、子女抚养费用等约定,就不属于赠与,而是具有合同义务性质的给付。需审查是否存在此类离婚协议约定来确定款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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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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