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婚前债务通常属
个人债务,
再婚后一般不用夫妻共同承担。
债权人只能向
债务人本人
追债,不能找其配偶。
2.不过存在特殊情况,若债权人能证明
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那这债务就算
夫妻共同债务,要两人一起还。
3.判断是否用于婚后家庭生活,要综合看资金流向、有无购置共同房产、是否用于家庭经营等。
总之,无特殊情形,配偶无需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在婚前向小胡借款10万元用于个人投资。之后小朱与小丽
结婚。小胡得知小朱结婚后,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婚前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小胡则称小朱用这笔钱在婚后家庭生活中购买了一些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小丽应共同偿还。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通常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
主张权利,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本案中小朱的借款为婚前债务,正常情况下小丽无需承担。
2、不过存在例外情况,若债权人能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小胡称借款用于婚后购买家电,但需拿出充分
证据证明,若无法证明,小丽不用承担该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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