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私分国有资产罪指国家机关等国有单位,违反规定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数额较大的行为。
2.私分国有资产累计达10万元以上要
立案。
3.
犯罪主体是国有单位。
4.
量刑上,直接负责的主管和
责任人员,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处三年到七年徒刑并处
罚金。
案情回顾:某国有事业单位,小朱作为单位领导,伙同小李、小胡等其他管理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单位的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单位员工。经统计,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达到15万元。部分员工小静对这种行为表示质疑,认为可能涉嫌
违法,但小朱等人未予理会。
案情分析:1、该国有事业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且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达到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的
立案标准。
2、此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该国有事业单位符合主体要求。小朱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李、小胡等作为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
刑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