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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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犯罪要素包括:(1)侵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2)客观上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动物及其制品;(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的成年人;(4)主观上需为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

中国司法体系中无专门针对“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的规定。非法收购行为可能触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前者最高刑期为五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金;后者如情节严重,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严厉打击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原罪名被取消。对非法收购者,初犯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情节恶劣者,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加罚金;情节严重者,十年以上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犯罪要素包括:(1)侵犯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2)客观上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动物及其制品;(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的成年人;(4)主观上需为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触犯刑法,根据情节轻重,量刑各异。情节较轻者,最高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情节严重者,刑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罚金;情节恶劣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没收财产,罚金不可免。此罪行严重威胁生态,严惩旨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与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