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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抚养权可以再夺回吗

时间:2026.04.29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169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可夺回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
若出现如下情况,法院支持变更:
一方患重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
一方不尽责或虐待孩子,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孩子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且对方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理由。
2.想变更抚养权,可先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签协议。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提供上述情形证据,让法院判决变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小丽。后来小朱发现小丽患上严重疾病,身体状况已无力继续抚养孩子。小朱向小丽提出变更抚养权,小丽却认为自己虽患病但仍能照顾孩子,不同意变更。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夺回孩子抚养权。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小丽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2、小朱若想变更抚养权,可先与小丽协商,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即可。如今协商不成,小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小丽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孩子的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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