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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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借款,有的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则不然。在一般情况下,如果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基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如果这笔借款超出了日常所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投资或经营,或者该借款并非双方共同意愿,那么它通常会被视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在婚姻生活中,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且没有将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的,或者这笔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就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偿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要不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要是借款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那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双方一起还。所以,在涉及这类债务时,得慎重考虑借款用途,保证它合法合规,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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