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执行登记在配偶名下的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若财产属
夫妻共同财产,满足法定条件可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是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
遇到
债务纠纷需执行财产时,即便财产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
债权人可走法定程序,如申请法院调查证明是
共同财产,然后
申请强制执行。
2.若有
证据证明是配偶
个人财产,像
婚前财产、人身
损害赔偿等,则不能执行。
所以,关键是界定财产性质,按法律程序确定能否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关系。小朱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小胡
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执行过程中,小胡发现小朱名下无财产,但小李名下有一套房产。小胡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执行该房产。小李则称该房产是其婚前财产,不应被执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能否执行登记在配偶名下的财产,关键在于准确界定财产性质。若该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被执行。本案中,若小胡能通过法定程序,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就可申请强制执行。
2、若有证据表明该财产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等,则不能对其进行执行。若小李能证明该房产是其婚前财产,法院不应执行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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