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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方欠债另一方要还钱吗

时间:2025.06.15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79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若为家庭日常开销,或虽超出日常范围但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都同意借的,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有义务还钱。
2.一方个人债务
若一方以自己名义借钱,超出日常开销,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另一方不用还。
3.债务处理
判断债务性质看用途和双方意思,共同债务债权人可找双方还,个人债务则只找欠债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以个人名义向小胡借款50万元,小胡要求小丽也承担还款责任,小丽拒绝。小胡称这笔钱是小朱用于家庭经营,但小丽表示对此并不知情,且该笔借款数额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认为这是小朱的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性质关键看用途及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合意。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即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虽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有还款义务。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如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上述情况,则另一方无需偿还。
2、在此案中,若小胡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小朱和小丽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小丽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那么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还款义务;若小胡无法证明,该债务则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小丽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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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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