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要区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2.当公司知道隐名股东身份并且认可其股东地位时,如果隐名股东没有履行
出资义务,公司能够向其
追讨。
在此种状况下,隐名股东要向公司承担补缴出资等责任。
比如,公司账目清晰记录了隐名股东应出资额,而其未足额缴纳,公司就有权利要求其补齐。
3.要是公司不知道隐名股东身份,通常会向显名股东追讨出资。
显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依据代持协议向隐名股东追偿。
例如,公司按登记信息向显名股东追讨,显名股东在代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可向隐名股东
主张权利。
4.另外,若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可能致使协议无效,这时情况会变得更为复杂。
比如代持协议涉及非法目的等
违法条款。
5.所以,关键在于公司是否知晓隐名股东身份以及代持协议的效力。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提供更多具体信息,以便更精准分析。
案情回顾:小何是某公司的隐名股东,小李为显名股东,二人签订代持协议。公司账目显示小何应出资50万,但他只出资30万。公司发现后,对于向谁追讨出资产生争议,有人认为应向小何追讨,有人觉得应向小李追讨,且代持协议的效力也受到质疑。
案情分析:1、若公司知道小何隐名股东身份且认可其地位,小何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向其追讨,小何要承担补缴出资等责任。
2、若公司不知小何身份,通常会向小李追讨,小李承担责任后可依据有效代持协议向小何追偿。
3、若代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情况会更复杂。关键在于公司是否知晓隐名股东身份及代持协议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