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急救命:
在紧急时刻为救垂危患者,医生争分夺秒采取措施,就算有不良后果,也不算
医疗事故。
2.患者因素:
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像对罕见药物过敏,即便医护规范操作出现意外,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3.技术局限:
受现有医学水平限制,无法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不能算医疗事故。
4.输血合规:
输血过程合规,因血液问题致感染,非医护过错,不算医疗事故。
5.患方延误:
因患者不配合耽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不算医疗事故。
6.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救治,有不良后果不算医疗事故。
案情回顾:小朱因突发急病被送往医院,医生迅速展开救治。在输血过程中,医院严格遵循输血规范,但小朱还是因输入的血液存在问题而感染。同时,小朱体质特殊,对治疗中使用的一种罕见药物过敏,出现了意外状况。此外,小朱
家属在治疗过程中不配合,多次耽误诊疗。最终,小朱病情恶化,家属认为这是医疗事故,与医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输血过程合规,因血液问题致感染,非医护过错,不算医疗事故。此次输血医院操作规范,感染问题不应
归责于医院。
2、患者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像对罕见药物过敏,即便医护规范操作出现意外,也不属于医疗事故。小朱对罕见药物过敏属特殊情况。
3、因患者不配合耽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不算医疗事故。小朱家属不配合耽误诊疗,不应认定为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