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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中保管人违反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时间:2025.06.14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1341人
律师解析:
仓储合同里,保管人若违反合同,要承担这些责任:
1.损害赔偿责任
要是保管不善致使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免责,像因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造成的情况。
例如,因突发地震导致仓储物受损,保管人能证明地震属于不可抗力,就无需担责。
2.违约责任
若未依约定的储存条件和方法保管仓储物,需承担违约责任,可能要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给存货人造成的损失。
比如,应按要求的温度储存货物,却因保管人未做到,导致货物变质,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3.返还仓储物及孳息责任:
合同期满或解除后,保管人有义务返还仓储物及其产生的孳息。
若未及时返还,需担责。
比如合同到期,保管人应立刻归还仓储物及孳息,否则要承担后果。
4.赔偿存货人其他损失责任:
因保管人的违约行为给存货人带来的其他直接损失,像为处理仓储物问题额外支出的费用等,保管人也应赔偿。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胡签订仓储合同,约定小胡为小何保管一批货物。合同到期后,小胡未及时返还货物及孳息。同时,小胡未按约定的温度储存货物,导致部分货物变质。此外,小何为处理货物问题额外支出了一笔费用。小胡称货物变质是因突发地震这一不可抗力所致,拒绝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

1、关于损害赔偿责任,虽有地震情况,但小胡若无法证明地震与货物变质有直接因果关系,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就应对货物变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小胡未依约定的储存条件保管货物,需承担违约责任,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小何的损失。
3、合同到期,小胡未及时返还仓储物及孳息,要承担返还仓储物及孳息责任。
4、小何为处理货物问题额外支出费用,属于因小胡违约带来的直接损失,小胡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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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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