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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借贷合同借条应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5.06.14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867人
律师解析:
1.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借条这样处理:
基于无效合同获取的财产,要返还。
出借人得返还借款人已还的借款本金。
比如,借款人之前按月还了一定金额,出借人需把这些本金退还。
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
双方都有错就各自担责。
像因一方欺诈合同无效,欺诈方就得赔对方损失。
2.借条作为借贷合同关系书面凭证,随合同无效,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基础没了。
双方可协商销毁借条,防止后续因借条留存起争议。
比如,出借人和借款人沟通好,当面销毁借条。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别再依无效借条主张权利
同时,双方应妥善保存与借贷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比如,转账记录能证明借款实际交付情况,聊天记录能体现双方关于借款的约定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有用。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并出具借条,后该借贷合同被认定无效。此前小朱已按月偿还了部分本金给小李。小朱要求小李返还已还本金并销毁借条,小李却认为自己不应返还本金,且不同意销毁借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基于无效合同获取的财产要返还。小李应返还小朱已还的借款本金,这是对无效合同财产处理的要求。
2、借条作为借贷合同关系的书面凭证,随合同无效其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基础消失。双方可协商销毁借条,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不应再依无效借条主张权利。同时,双方应妥善保存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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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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