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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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犯罪的立案标准以面积为衡量,涉及基本农田的单次不得超过0.67公顷(10亩),其他耕地不超过2公顷(30亩),其他类型土地则限于3.33公顷(50亩)。连续12个月内达到上述任何标准,将被认定为犯罪。

非法侵占和毁损防护林地、特种林地(面积达五亩或以上),或单类林地(十亩以上)受损,以及占用其他林地和农用地(各十亩以上)的行为,构成严重土地违法行为。处罚包括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罚金。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用途并大量毁坏,同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如在国家公园等地进行破坏性活动,也可能面临类似刑罚。犯罪构成需满足侵害国家土地制度、违法占用农用地、故意行为等条件。

非法占用林地涉嫌犯罪的新立案标准包括:占用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或其他林地十亩以上;或占用任意一种林地超过当地保护额度50%,并与另一种相加达到犯罪数量标准。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构成犯罪。

针对涉嫌非法侵占、转让土地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调查并追究责任。包括侵占基本农田超过五亩、非法转卖其他耕地超过十亩、擅自转卖或转让其他土地超过二十亩等违法行为。 同时,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超过五十万元经济收益的行为,以及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的人,将严肃处理。这些行为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必须予以打击。

本罪名的立案基准主要依据以下情形:1.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2.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30亩以上;3.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4.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给相关单位和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