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临时
羁押人员有委托
律师会见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从被
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起,就拥有委托辩护
人的权利。
而且在
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
辩护人。
2.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能要求会见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会及时安排会见,最晚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3.对于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若要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需
经侦查机关许可。
并且侦查机关要事先通知看守所。
这样规定明确了临时羁押人员会见律师的相关流程和条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程序中的权益,确保律师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同时也维护了
司法程序的公正与严谨。
案情回顾:小许因
涉嫌犯罪被临时羁押。其
家属为其委托了律师小李。小李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前往看守所要求会见小许,看守所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安排,超过四十八小时仍未安排会见。原来,本案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侦查机关未事先通知看守所,看守所并不知晓需经侦查机关许可这一情况。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起,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且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小许作为临时羁押人员,其家属为其委托律师的行为符合规定。
2、律师小李接受委托后,持相关证件要求会见被羁押的小许,看守所应及时安排,最晚不超四十八小时。但本案因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侦查机关未事先通知看守所,导致出现拖延会见情况,侦查机关存在工作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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