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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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与诉讼程序若夫妻任意一方可在未得到共享者有效授权的前提之下,有意破坏共有财产的行为,实属违反法律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所得财产视为夫妇共有财产,任意破坏共同财产的人,将被视为蓄意毁损他人财物。其他共享者有权要求该方尽快修复受损之物件,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禁止单方擅自变卖。若配偶擅自售出共有财产,需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追回财产。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第三方恶意收购或转移。务必在法律规定的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丧失权益。

婚姻期间的侵权赔偿归属有别。人身损害赔偿,如因个人过错导致,其金额属于受害方个人财产;而商业活动中的其他赔偿,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需参照《民法典》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许可私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通常无效,配偶有权要求收回。但在房地产等不动产交易中,若第三方善意购入、价格合理且已完成登记,法院不支持收回房产。因此,当事人只能在离婚诉讼中寻求赔偿。处理夫妻财产应充分沟通协商,遵循法律法规。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权,破坏共有财产违法,受损方可要求恢复或赔偿。日常争吵难索赔,但离婚时可提出。夫妻债务:共同债务共担,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债权人不能向另一方追索。以下情形视为个人债务:双方协议由一方承担;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亲朋;独立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其他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