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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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判定方面,其涉案金额一般需符合“数额较大”的相关标准。所谓职务侵占罪,系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之组织内部的工作人员,通过不法手段,擅自占有该单位财产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以侵占金额达人民币六万元以上作为衡量依据。

在我国法律框架下,判定职务侵占罪的额度主要包含两大要素:其一是侵吞的资产价值,其二是客观行为者是否借助职务权力从中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相关明文规定,在公司、企业等组织机构中从事各项日常工作的劳动者,若滥用职务所赋予其的便捷权益,将属于该单位的财产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据为个人所有,且在金额上达到一定程度,便可被视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判罚金额确认主要依赖于相关案件中涉案人员所涉嫌非法侵占的资产额度,这类行为通常涉及到公司、组织或非盈利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之人滥用其在工作岗位上的便利条件,不正当地占有特定单位的财务状况。

在我国,对于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的法律规定大多介乎于六万元人民币以上。

安徽对职务侵占罪的涉案金额认定有何明令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已明确界定如下:涉嫌犯罪数额若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人民币之间,则应依法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具体是指犯罪主体身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职员工,通过非法手段利用自身职务上所具备的职权便利,将所在机构的合法财产擅自占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须达到一定规模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