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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职工由谁来管理

时间:2025.06.10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299人
律师解析:
(一)职工自身要及时关注企业破产进展,主动配合管理人调查,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债权相关资料。
(二)若发现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有误,应及时向管理人提出异议。
(三)遇到权益受侵害情况,如工资未支付、社保未缴纳等,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依靠其监管职能解决问题。
(四)积极支持工会组织的工作,配合工会与各方沟通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情回顾:

某企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和事务。小许等职工对管理人列出的职工债权清单有异议,认为工资计算有误且社保缴纳存在缺口。管理人认为清单无误,不予更正。小许等人与管理人多次沟通无果,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

1、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有责任接管企业财产和事务,调查职工债权并列出清单公示,同时要妥善安置职工,处理好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等职工权益相关事宜。本案中管理人虽列出清单,但未正确处理职工异议。
2、劳动行政部门应介入监管企业破产时职工权益保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等;工会组织需代表职工与各方沟通协商。本案中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发挥相应作用。
3、若职工对债权有异议,向管理人提出后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小许等人可通过此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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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地域管辖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由债务人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 更多>>
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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