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权人发现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不能胜任职务,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请。
(二)企业申请破产时,可了解法院指定管理人的三种方式,即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以便对管理人的产生有清晰认知。
(三)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监督管理人是否由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1.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就会同时指定。
2.若债权人会议觉得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履职或不称职,可申请法院更换。
3.管理人一般由清算组或律所、会计所、破产清算所等中介机构担任。
4.法院通过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方式指定,保障专业中立,确保破产程序公正顺利。
结论:
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可申请更换,管理人一般由清算组或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法院指定方式有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要同时指定管理人。这是为了保证破产程序能及时有序开展。若债权人会议发现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不能胜任职务,可申请法院更换,以此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由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能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处理破产事务。法院通过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方式指定管理人,可保障其专业性与中立性,确保破产程序顺利公正进行。若在破产相关事务中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同时指定。这是为保障破产程序的公正与有序,确保有专业中立的主体处理破产事务。
2.若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不胜任,可申请法院更换,这能对管理人形成监督约束,保障债权人利益。
3.管理人一般由清算组或社会中介机构担任,能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高效处理复杂的破产事务。
4.法院指定管理人有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方式,可保证管理人具备专业性与中立性,推动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建议:债权人应积极行使监督权利,及时反映管理人问题;社会中介机构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法院要严格把控指定流程,确保管理人符合要求。
法律分析:
(1)破产管理人的指定主体为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就会同时指定。这一规定确保破产程序启动后能及时有专业人员介入处理相关事务。
(2)债权人会议有监督管理人的权利。当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时,可申请法院更换,这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管理人的构成包括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以及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保证了管理人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
(4)法院指定管理人有随机、竞争、接受推荐三种方式,目的是保障管理人的专业性与中立性,进而保证破产程序顺利公正开展。
提醒:
债权人若对管理人履职情况存疑,应及时收集证据并按程序申请更换。不同破产案件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精准法律分析。
专业解答对于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破产管理人应当履行有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企业破产的原因以及有关清算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