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企业注销
清算时
资不抵债,需依法向法院
申请破产清算。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报表后,若发现财产不足偿债,就应申请宣告破产。
2.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进行
债权申报与审核,按顺序偿债。
先付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接着是职工
工资等、
社保费用和
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债权。
3.若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
完成清算后,企业主体资格消灭,未
清偿债务无需再还。
案情回顾:小许、小李、小胡三人共同经营的企业在注销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小许认为应自行处理债务后注销企业,而小李和小胡觉得应依法向法院申请
破产清算,双方产生争议。最终,他们决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该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
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所以小李和小胡的主张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接下来会对债权进行申报和审核,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等、
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
破产债权。若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完成
破产清算程序后,企业主体资格消灭,未清偿债务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