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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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并不予以家人探访的许可。这主要是由于刑事拘留乃是一项司法强制举动,其主要目的在于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防范证据遭到破坏以及串供等潜在风险。因此,为了保障案件调查工作及证据的完整性,通常情况下,家属的探望活动将不会得到允许。然而,辩护律师却有权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探访。

在特殊时期,亲人无法进行探视。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家属传达相关通知,可能会导致数日的延误。当某位家庭成员涉及到刑事犯罪,并被正式拘留在法务机构时,家属应当立即委托代理律师协助会见当事人,以深入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同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具体案件事实为其提供无罪辩护或者是减轻责任的辩护策略,力争使他们得到从宽处理或者是缓期执行。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原则上不能安排探访。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期间,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串供、销毁证据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在刑事拘留期间,一般情况下,家属不能亲自去探望被拘押者。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院等司法机构在调查处理案件时,针对特定情形,依法采取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案件侦查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串供、销毁证据等不良现象。

刑事拘留后在羁押期间,通常是不允许家属探望的。这是因为在公安机关对直接立案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侦查的顺利进行和避免串供等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法律采取了这种强制措施。在案件调查取证的初期,家属的探望可能会对案件的侦破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家属探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