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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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允许在一定情况下提前解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长原则上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无任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或者发现其确实涉嫌犯罪,但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其罪行轻微,无需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那么就可以考虑提前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是的。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即便未收到正式传唤通知书,但若得到相关人员口头通知并要求配合调查也是可行的。因为取保候审实质上属于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根据相关规定被采取此类措施的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随时应召到案,接受调查和询问。

取保候审的法律条件及程序要求关于取保候审的必要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指控者可能会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在独立情况下适用附加型刑法;其次,若存在较为严重的健康问题,导致其生活无法自我照料,同样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制度;再者,对于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来说,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最后,如果案件的审理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对于犯罪嫌疑人在申请取保候审前所度过的时间是否应当纳入到其刑期之中,这是一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条文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明确解答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都有相关条款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规定。然而,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间是否应当计入刑期,往往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而定。

取保候审的相关费用缴纳期限并非固定不变,往往是在有关部门作出决定施行取保候审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便需着手进行交纳作业。其中涵盖的项目,必不可少地包含了保证金的交付事宜,该保证金应该在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者法院正式做出取保候审之决策后的第一时间内完成支付。至于具体的缴纳步骤以及时间节点,则可能会因为个案的特殊性以及司法机关的工作计划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