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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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价值三千元以上的财物即可被认定为盗窃罪。对于盗用、侵占私人财产以及多次、入室、携带器械盗窃等情况,法律将予以严惩。犯罪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然而,对于初犯且能够主动退赃、认罪的情况,可能会获得从轻判决,例如拘役。最终的判决结果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年龄、犯罪动机、自首情况等多种因素。

拘留期间,被拘留者的个人设备会被禁止携带,比如手机,这样可以维护拘留场所的秩序和安全,避免出现非法活动。《拘留所条例》里有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者的通信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私自带通信设备进拘留所,被拘留者必须遵守拘留所内的通信规则。

被拘押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禁止使用手机的,因为拘留的目的是分析和制裁违法或犯罪行为。拘留结束后是否能使用手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判断。行政拘留期满后,通常可以自由使用手机;刑事拘留则需要案件结束且没有其他限制才能恢复。

刑事诉讼中,涉案手机啥时候能返还,得看案件性质。要是手机和案件没关系,等调查结束就能正常还;要是手机是关键证据,那得等整个诉讼程序结束了才能考虑还,这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案件处理完整。

在拘留所里被拘留的人,通常是不能带手机的,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维护法律秩序和方便案件调查。根据《拘留所条例》,被拘留的人是可以通信的,而且信件也不会被检查。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拘留所里可以使用手机娱乐。在拘留所里,被拘留的人的行为会受到严格监管,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拘留所的环境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