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妻子事前授权老公
代签购房定金协议,或事后追认,协议有效,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
2.若妻子未授权和追认,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老公有
代理权,构成
表见代理,协议也有效,如老公持有能证明
代理权限的文件。
3.若不符合前两种情况,老公代签属无权代理,协议效力待定。
妻子不认可,协议对其无约束力,老公可能担责。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丽是夫妻。小许在未与小丽商量的情况下,代小丽签订了一份购房定金协议。售房方认为小许作为丈夫有权利代签,协议应有效;而小丽则表示自己并未授权小许代签,且事后也不打算追认该协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就该购房定金协议是否有效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若小丽事前授权小许代签,或事后对该代签行为进行追认,那么此购房定金协议有效,对小丽和小许均有约束力。
2、若小丽既未授权,事后也未追认,但售房方有理由相信小许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协议同样有效。比如小许持有小丽的
授权委托书、相关身份文件等能让售房方合理信赖其有代理权限的证明。
3、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小许代签行为属无权代理,协议效力待定。若小丽不认可,协议对小丽无约束力,不过小许可能要对售房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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