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针对合同标的变更,双方应详细沟通货物数量的增减、质量标准的高低调整,确保记录准确并达成共识。
(二)在价款或报酬方面,对于服务费用等的调整,需明确新的金额及计算方式。
(三)涉及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变更,要清晰约定新的交货时间、地点以及付款方式等细节。
(四)对于
违约责任条款,需重新明确变更后违约情形对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五)
争议解决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修改,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小何提出增加货物数量并提高质量标准,同时将交货时间推迟且付款方式改为分期。小李则认为增加货物数量可以,但质量标准提高会增加成本,不同意调整。对于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小李也有不同意见,双方就合同变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合同变更需对多方面内容进行协商,本案中小何提出的合同标的、履行期限和方式的变更,都需要与小李达成一致。
2、价款或报酬方面虽本案未明确争议,但如果因合同标的和履行方式变更影响到成本等,也可能涉及服务费用等价款的调整。
3、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在合同变更时也需关注,若双方最终达成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后违约方的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是否调整。只有双方就这些方面达成一致,合同变更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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