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当遇到
合同纠纷时,可先查看合同中有无书面协议
约定管辖法院,若有则按约定;
没有约定的,既可以向被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也可以向
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二)若是
侵权纠纷,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
侵权行为地法院提
起诉讼。
(三)涉及
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
纠纷等专属
管辖案件,需向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的
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
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小何按约交付货物后,小李却以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小何欲通过
诉讼解决纠纷,但对于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应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而小李主张应在其住所地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1、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是
民事诉讼中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纠纷的范畴。在管辖问题上,涉及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从级别管辖看,此为普通民事案件,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小李住所地法院有
管辖权。不过合同纠纷也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小何能证明合同履行地为自己所在地,该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同时,若双方有书面协议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则应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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