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相约自杀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要具体分析。
若双方自愿自杀,无教唆、帮助或强迫情况,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死,未死者一般不构成
犯罪。
2.若诱骗对方自杀却自己不想死,或提供工具、强迫对方自杀等,主观有剥夺他人生命故意,客观行为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所以需依据具体行为和情节判断。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李相约自杀。两人来到河边,小何真心想要结束自己生命,而小李其实并不想自杀,只是诱骗小何。小何跳入河中溺亡,小李却未采取任何自杀行动。小何
家属认为小李应承担故意杀人责任,小李则称是相约自杀自己
无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一般相约自杀且双方均自愿实施、无教唆等情形下,一方死亡另一方未死通常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本案中,小李诱骗小何自杀,自己却无自杀意图。
2、小李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小何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诱骗这一与小何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所以小李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需依据具体行为及情节判断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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