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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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银行账户中的存款遭到了法院强制扣划,这很有可能是因为您未能按时归还给他人的贷款所致。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因此才有权力从您的银行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用以清偿贷款本息。对于未及时还款的行为,虽属民事范畴而非刑事案件,并不属于公安部门的管辖权限,因此无法通过报警途径予以解决。

在正常的情形下,当客户的信用卡发生逾期未偿的情况发生时,其在储蓄卡中的资金并不会自动地被用于偿还相应的信用卡款项。这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无论我们讨论的是信用卡还是储蓄卡,它们尽管都归属同一家金融机构所有,但实际上却仍是由两个独立的部门分别进行运营和管理。更为详细地说,信用卡业务是由专门设立的信用卡中心负责执行和运营的;而储蓄卡方面,则是由另一个独立的储蓄卡部门进行严格的监管。

若借款人在本行产生了逾期未还的贷款事项,我行依照借款合规里预先设定的规定和条款,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反之,如未取得法庭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我行将不能擅自实施对借款人账户内资金的扣划行为。

当信用卡发生逾期现象后,客户本人账户中用以偿还欠款的银行卡内的资金有可能会被相关银行的自动还款系统进行强制扣除以确保还款进度正常,然而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银行卡内资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银行强行划拨,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银行卡并非与自动还款服务存在直接关联的缘故。

若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其中的资金是无法被强制扣除的。这主要是由于司法机构所采用的保全措施,用以防止在判决结果公布之后出现执行困难,从而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潜在损失。当网络赌博导致的银行账户被异地公安局冻结时,当事人理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当地警方展开相关调查。待调查工作完成且确认无可疑之处,该账户将会迅速得到解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