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裁决,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
诉讼、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在
期限届满3个月内,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自行执行行政裁决,需先发催告书,当事人有陈述
申辩权。
催告后仍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可作
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决定书并告知权利
救济途径,执行时不得损害当事人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后,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
起诉讼,还不履行裁决义务。行政机关在期限届满后考虑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该行政机关对部分行政裁决有自行执
行权,在对小李作出行政裁决后,先向小李发出催告书,小李,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
逾期仍未履行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准备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小李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程序可能存在问题。
案情分析:1、对于小朱这种情况,行政机关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对于小李的情况,行政机关自己执行行政裁决按法定程序先发出催告书,小李有陈述和申辩权。经催告其逾期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可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同时需将决定书送达小李并告知其权利和救济途径,执行中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行政机关程序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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