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通常6个月内审结,从
立案日起算。
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
若还需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2.
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晰、
权利义务明确、争议小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该程序。
3.
二审程序里,判决上诉案件在
二审立案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
裁定上诉案件在二审立案日起30日内作
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许认为案件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应适用简易程序在3个月内审结。但小李觉得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应适用普通程序。法院最终适用普通程序立案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涉及一些复杂
证据的调查,法院在6个月内未能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了6个月。后小李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基层人
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应在3个月内审结。本案中小许虽认为适用简易程序,但法院综合判断适用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2、二审程序中,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此案件小李上诉后进入二审程序,将按照二审的审限规定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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