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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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告不出席是属于以下情形的,那么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若被告未依法出庭且未说明理由,法院可缺席审判。缺席可能导致被告失去有利证据的支持,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必须亲自出庭的被告,若拒绝出庭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可采取强制拘传。原告若无故拒绝出庭且未委托代理人,法院可视为原告撤诉并处理。

被告首次开庭缺席时,法院可能采取拘传或缺席审判。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可能导致缺席判决。然而,若被告因缺席而无法举证及质证有利证据,将可能面临不利判决后果。因此,被告应尽力出庭并充分举证,以保障自身权益。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首次开庭无故缺席时,法院通常会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但若被告有强制性出席义务,缺席可能导致审判推迟。正当理由缺席可申请延期,但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被告,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拘传到庭。
如果被告缺席开庭,法官会按照法律程序继续审理案件,但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1.公告送达传票。2.强制传唤。3.判决:如果被告未出席庭审,法院可以依据已有的证据和事实,作出判决。4.延期审理:如果被告未按时出庭,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等待被告出现后再行审理。若是对被告缺席开庭怎么处理有疑问的,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