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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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后闲置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征收后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对缺乏住房的村民按其农业人口数量妥善安置。房屋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时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严格遵守法规,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及住宅、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并提供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征收后,政府可提供两年使用权,超期未使用的土地可能被无偿回收,尤其集体所有时需归还农村社区。征地补偿遵循民主议定、平等和权利义务匹配原则,确保村民权益,禁止违法约定。补偿款分配需保障每位村民同等待遇,考虑集体收益限制。女性权益不受婚姻状况影响。补偿标准依据市场价由专业机构评估,不得低于公告日市价。

涉及政府拆迁安置房转让,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土地性质及取得时间计算:1990年前取得的土地,按申办转让手续时标定地价的30%缴纳;之后取得的,则按60%缴纳。标定地价基于宗地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确定,仅考虑年期修正,其他因素不计。原土地已出让的被拆迁户无需再缴,而按市场价购买的拆迁安置房部分则不收费。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与安置问题,旱地、水田、菜田的平均补偿金额分别为5.8万、9.9万、15.6万元/亩。补偿标准参考当地统计机关年度报告与市场价格。如补偿金无法保障农民原生活水平,可增加安置补助费。需公正合理补偿,确保农民生计,并依法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及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