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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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内的职务侵占罪,关键看行为主体如何利用在企业中的职务便利,将本企业财产通过不正当途径变成自己的。比如,没经过授权就把企业的钱挪给自己或别人用,或者用假的开支申报单、假发票之类的手段把公司资产占为己有。要是这种非法占有企业财产的数额很大,就会被认为是犯了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涉及三个关键金额标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这些标准的具体金额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联合确定。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行为、涉案金额及其犯罪情节来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并据此决定刑罚。达到任一金额标准的被告人均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内部人员如滥用职权,私自占有单位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决依据包括行为人职务、作案手段及财物价值。金额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时,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内部人员如滥用职权,私自占有单位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决依据包括行为人职务、作案手段及财物价值。金额达到“较大”、“巨大”或“特别巨大”时,将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团伙职务侵占罪指多人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公司、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财物,并具有非法占有意图,实施侵害或窃取行为,造成一定金额物质损失。此罪常表现为团伙作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