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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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后,应在三日内将其提交检察院进行提审。然而,如果涉及流窜、多重或团伙犯罪等特定情况,可以延长至四日。对于跨区、频繁或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由于案件疑点复杂,审查申请的时间可以延长至最多三十日。

检察院如果没有批捕决定对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那侦查工作就不会中断。公安机关在这个期间必须依法办事,积极收集证据。要是嫌疑人有严重不恰当的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法对他进行逮捕。要是监视居住的时间结束了,案件还没有结案,公安机关应该向检察院申请延长监视居住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侦查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

检察院不会再次采取逮捕措施。前提是相关人员必须符合逮捕标准,或在保释期间出现诸如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等特定行为时,仍有可能得到批准逮捕的处理。若在此期间违反了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的具体要求,那么无论其是否已经缴纳了保证金,都需要对部分或全额保证金进行没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获批捕的案件,检察院需明确不予批捕理由,并告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方法与途径。检察院不批捕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检察院释放情况。这一流程确保了法律的公正与透明,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未获批捕的案件,检察院需明确不予批捕理由,并告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方法与途径。检察院不批捕时,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嫌疑人,并以书面形式通报检察院释放情况。这一流程确保了法律的公正与透明,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