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离婚精选解答 > 离婚冷静期什么开始执行的

离婚冷静期什么开始执行的

时间:2025.07.1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01人
律师解析:
1.协议离婚新增离婚冷静期。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起30日内,一方不想离婚,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申请书。
2.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
3.此规定是为让夫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因生活琐事频繁争吵,冲动之下决定协议离婚。二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进入离婚冷静期的第20天,小何冷静下来,觉得不应冲动离婚,便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小丽却认为应该继续办理离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按规定撤回申请。小何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2、小丽虽想继续离婚,但小何已依法行使撤回权,此次离婚登记申请因小何的撤回而终止。这体现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给夫妻双方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束丽丽律师

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

束丽丽律师,现任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丹阳本地人士,法学学士学位,高分通过司法考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镇江律师协会会员,有着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及律师实务操作能力。现为江苏定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任职期间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束丽丽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始终恪守“忠于委托,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在过往办理的案件中一直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每一个案件,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已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数百件,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亿元,在执业期间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擅长领域: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残评定等一系列流程,并不仅仅是赔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